已取得保密资格的企业请注意,大连利贞提示您,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实行年度自检制度,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作出审批决定的行政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单位基本情况变化和保密资格标准落实情况自检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自检报告中所有数据的统计日期均为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自检报告填写完毕后,需要提交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为了更好的管理保密资格单位。推动军工保密资格单位建立保密管理长效机制,从推进持续改进出发,增加了单位开展风险管理、年度自检报告保密风险识别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的要求。所以,大家一定要明白,年度自检报告是保密体系运行中的一个重要流程,如果不按时提交年度自检报告,会被暂停保密资格。距离下一年的1月31日仅剩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已经取得了保密资格的企业一定要重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