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保密资格认证
一、 保密资格审查认证概述
1. 资格等级
一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绝密级科研生产任务;
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机密级科研生产任务;
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秘密级科研生产任务;
2. 审查认证机构
一级:国家审查认证委员会(可授权省)
二级、三级:省审查认证委员会
省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由省国家保密局和省经信委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3. 审核
审核部门:省以上业务主管部门
所在地保密局(地市级)
审核内容:
<<申请书>>填写及内容;
等级是否适当;
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4. 审批
申请:国家或省保密资格认证委
确定审查组:由认证人员库中抽取,5-8人;
现场审查
复审及重新申请:
2年复审
5年重新申请(提前90天);
二、 现场审查程序及内容
1) 首次会议
1. 人员:审查组全体成员
认证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保密委成员
2. 主持:审查组组长
3. 内容:
人员介绍;
听取申请单位的情况介绍:基本情况、保密工作情况、申请书说明
审查组针对有关问题进行询问
2) 审查文字材料
审查组成员按分工查看申请单位的资料档案。
目的:
1. 验证《申请书》中的内容;
2. 了解申请单位保密工作开展情况;
3. 为现场检查做好准备;
3) 现场量化检查
1. 谈话:
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分管其他业务负责人、涉密人员
2. 考试:闭卷、题库、60分钟
现场抽10-30人(相关领导及不同岗位涉密人员),优秀率要达到:90%
3. 检查:资料档案、要害部门部位、制度落实情况,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管理情况
4) 审查组对检查结果进行评议:
1. 讨论申请单位是否符合标准;
2. 提出整改要求;
3. 填写《审查(复审)意见书》
5) 末次会议:
1. 逐项讲评审查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
2. 通报审查意见和审查结论;
3. 申请单位对审查意见和结论发表意见;
4. 审查组长、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5. 宣布审查工作结束。
三、 评分标准
1. 评分项目
一级:五大项,27个分项,226个小项;
二级:五大项,27个分项,224个小项;
三级:五大项,25个分项,204个小项;
大项:保密责任、保密组织机构、
保密制度、保密监督管理、
保密条件保障
2. 评分原则
按实有分项记总分;
以小项扣分方式计算得分;
分中止项、重点项和普通项:
中止项:无分值,只要不符,即中止
重点项:以次计分,直至上限或分项总分
普通项:无上下限,整项扣除
得分在应得分90%以上为符合标准.
中止项:
1. 保密机构设置不符合要求;
2. 涉密信息系统未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国家、省)审批;
3. 涉密计算机或信息系统连接国际互联网和其它公共信息网络;
4. 使用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和信息设备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的;
5. 涉密信息远程传输未按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采取密码保护措施的;
6. .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的;
7. .使用连接国际互联网和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处理涉密信息的;
8. 选择的涉密协作配套单位不具有相应保密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