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违反网络安全法行为坚决惩处,人大适时对网络安全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必将有效净化互联网,有力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为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6月24日审议了网络安全法草案。为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防止公民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和非法使用,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范网络信息传播活动。
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互联网已经走入寻常百姓家,网上购物、网上兼职甚至一度成为时尚。只是网络也是把双刃剑,在享受高科技带来便利的同时人们也饱受信息泄露之苦。网络谣言、“人肉搜索”暂且不说,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驱使下,还曾将互联网个人注册信息大肆贩卖,甚至还形成了庞大的“灰色”产业链,令当事人在经济、精神和名誉等方面遭受巨大损失。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发展虽然迅速,但相关法律法规却没有跟得上,客观上放纵了网络犯罪。
如此语境下,政府作为一个为社会成员提供普遍服务的组织,其在公民信息泄露时就应有所作为。从这个角度来说,尽快完善法律法规,让网络社会与法治社会实现兼容并行,从法律上铲除网络信息泄密的“温床”,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国家制定网络安全法也确实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是在发挥法律对网络的作用,值得我们肯定。
更值得肯定的是,为了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防止公民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和非法使用,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网络安全法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的基础上,还进一步完善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以期规范网络信息传播活动。这在彰显出国家对个人信息安全高度重视的同时,也契合了依法治国根本理念,无异于为信息安全撑起了一顶法律保护伞。
在制定网络安全法时我们也要遵循一个原则,就是法律不是一劳永逸的,必将在动态、开放、发展的格局中不断完善,需要我们从实际出发增强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具体而言,就是在制定网络安全法时,要根据实际需要和立法目的,尽最大可能使其更有实用性和操作性。诸如网络犯罪情形、如何处理等,若能有对应条目,当然也就在无形中使得网络安全法更有操作性。
事实上,制定法律固然重要,执行法律更是关键一环。因为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往往也都比较隐蔽,能否将之绳之以法已经成为了执法部门面临的严峻考验。基于此,执法部门就应切实依照法律履行职责,坚决同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人员,做到对一切违法行为都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强力铲除信息泄露的土壤,维护民众的信息安全。
若说加强执法是从结果上维护信息安全的话,则遵法守法就是从源头上来维护信息安全。但这种守法不仅仅是网民的依法上网,更包括着网站的依法办网。这就决定了网站要把好信息审核关,守住道德底线,遵循守法尽责逻辑,接受公序良俗指引。至于广大网友,也应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自律意识、律他意识,做信息安全的维护者。
再现实点来说,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任何一部专门针对公民隐私权保护或个人信息安全维护的法律,这与依法治国战略步伐很不相符。而今网络安全法草案审议通过后,我们希望其能够尽快完善并予以实施。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违反网络安全法行为坚决惩处,各级人大能适时对网络安全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就必将有效净化互联网,为个人信息安全撑起强有力的保护伞。